2013年12月10日 星期二

啟示錄2:26-27




2:26 那得勝又遵守我命令到底的,我要賜給他權柄制伏列國;
2:27
他必用鐵杖轄管(轄管:原文是牧)他們,將他們如同窯戶的瓦器打得粉碎,像我從我父領受的權柄一樣。


To the one who is victorious and does my will to the end, I will give authority over the nations—
that one ‘will rule them with an iron scepter and will dash them to pieces like pottery’—just as I have received authority from my Fa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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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段話常常被誤解,尤其是照著和合本的翻譯,因為『那得勝又遵守我命令到底的』讓人覺得好像是複數的,所以一般讀這段文字的人,就努力成為這樣的人,好讓上帝『賜給他權柄制伏列國』、『像我從我父領受的權柄一樣』。

    然而在英文的翻譯中強調『the one』、『that one』,表示那一位是獨特的,既然說到獨特的,就要回到基督的身上,因為這是唯有基督可以完成的,不是任何一個人可以完成的,雖然我們是屬基督的,但是我們沒有一位是完全的,即使是「教宗」或「教皇」。

    這裡所說的the one』,是我們透過聖靈接觸的那一位「復活的基督」。也惟有這位才能在教會中領導我們,在教會中建造基督的身體,讓復活的基督在世界展現,讓人感受到「再來的基督」的急迫性,因為『他必用鐵杖轄管(轄管:原文是牧)他們,將他們如同窯戶的瓦器打得粉碎』。

    也因為如此,世人都害怕「再來的基督」,用盡更種辦法拒絕祂、否認祂,但是祂是確確實實的要審判世界,而且是現在就在進行中:肯接受祂的救恩的就是屬基督的,不肯接受的就是不屬基督了!

    我們看見這樣的審判是即時性的,是按照我們的行為:「接受和不接受」或是「順服或不順服」。也因為如此,我們今天必須決定,我們願意接受與順服基督,成為基督肢體,加入教會,與其他基督徒聯合,才能進入永生。這在教會的聖禮--洗禮和聖餐,所展現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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