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4日 星期五

加拉太書2:21



我不廢掉 神的恩;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

I do not nullify the grace of God, for if righteousness were through the law, then Christ died for no purp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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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羅在此強調上帝賜給人的義不是透過律法而得著的要是我們透過律法而得著義那意味著上帝賜給人的義是償還人所付出的這樣就不是恩典的因為這就像做工的人領了工資一般好像上帝虧欠人該給人一樣。要是如此上帝就是被人所操控的上帝是沒有自由的上帝。然而我們所信的上帝是自主的上帝祂從不虧欠人反倒主動施恩於人:藉著基督的死與人和好並稱人為義人必須透過來領受這恩典。正如羅馬書116節: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

    可是有些人認為人因著「信」來領受上帝的恩典似乎太簡單了而且信的人,好像與未信的人表現都差不多這樣真的能上天堂嗎﹖得獎賞嗎﹖於是他們認為要保險一點就是不要犯罪或是要做些聖經所說的,於是又在教會中產生了一些「潛規則」好求得心理平安。這結果就是讓人感受到成為基督徒有許多限制間接影響福音的傳揚

    也因為如此我們要回到聖經的教導單單靠著上帝在基督裡所預備的救恩因着信耶穌來領受上帝的拯救大能得著上帝兒女的身分並承受上帝國的榮耀在世的時候就享受上帝的同在將來時更要同耶穌基督一同做王直到永遠這是上帝要賜給我們的榮耀盼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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