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31日 星期四

提摩太後書2:3



你要和我同受苦難,好像基督耶穌的精兵。

Share in suffering as a good soldier of Christ Jes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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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羅在此勉勵提摩太『基督耶穌的精兵』來期許他,這也是每一個經歷上帝恩典的人之自我期許。而這裡的精兵就是隱喻:為基督的目標努力的鬥士。這是我們從保羅一生當中,可以看見的,他不自私、不自高,一切為著基督的榮耀而努力,以得著基督為至寶。

    保羅在此也勉勵提摩太:『你要和我同受苦難』。這要說的不是受苦本身,而是『同受苦難』。教會是生命共同體,每個人互為肢體,只要有一個人怎樣,教會不能撇清關係,認為那是個人的事情。如哥林多前書1226節所說:『若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若一個肢體得榮耀,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快樂。』

    也因為如此保羅為了基督的身體教會常受苦難如同歌羅西書124節所說:『現在我為你們受苦,倒覺歡樂;並且為基督的身體,就是為教會,要在我肉身上補滿基督患難的缺欠。』

    故此,身為教會的一分子,不管自己是否「當職」(擔任牧者或長執),都當求教會的每一個肢體,都有保羅之「受苦的心志」與「為基督的目標努力的鬥士」的異象。因為我們本是在基督裡互為肢體,是生命共同體,互相要求和指正,都是為了使教會成為基督榮耀與聖潔的身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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