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5日 星期五

詩篇119:71



我受苦是與我有益,為要使我學習你的律例。

It is good for me that I was afflicted,
that I might learn your statu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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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詩人在此說到『受苦』,是指受到壓制的情形。這事人生中常有的經驗,尤其是從小要伏在父母、師長的手下受教導。然而到了成人以後,外出工作,又受到上司或老闆、客戶、等等的要求。然而這一些都是看的見的人,是要讓我們學習順服那看不見的上帝。

    使徒彼得也說:『你們年幼的,也要順服年長的。就是你們眾人也都要以謙卑束腰,彼此順服;因為上帝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所以,你們要自卑,服在上帝大能的手下,到了時候,他必叫你們升高。』(彼得前書5:5-6

    的確要讓上帝使用你必須先讓人來操練你使你學習上帝的律例如此才能成為一個有所為的人正如使徒保羅也說『但這因信得救的理還未來以先,我們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將來的真道顯明出來。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加拉太書3:23-24)『我說那承受產業的,雖然是全業的主人,但為孩童的時候卻與奴僕毫無分別,乃在師傅和管家的手下,直等他父親預定的時候來到。』(加拉太書4:1-2

    所以,「律法福音是屬基督的人都要經歷的有了「律法」的保護時才能享受「福音」的自由與釋放使我們真正活出上帝兒女的榮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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