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7日 星期三

以弗所書5:11



那暗昧無益的事,不要與人同行,倒要責備行這事的人;

Take no part in the unfruitful works of darkness, but instead expose th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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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羅在此勉勵我們不要做暗昧無益的事』,也就是違背真理不會有結果的事。這些是就像一些作奸犯科的人所行的事,這些事不緊危害別人,也危害做那事的人。所以,當我們面對到這樣的人,不管是誰,我們都要揭發他們的惡行並且責備他們。使他們和別人都得著警戒,才能徹底把惡除盡。

    這如最近許多的食品安全問題,不是現在才有的,早在以前就有了,只是大家息事寧人,不願意得罪人,所以沒有人敢檢舉,沒有人敢處理。其後果是如何大家都知道,大家都成了受害者。小則使自己身體健康受損,大則使子孫禍害。

    屬基督的人,面對「惡」的力量是不需要害怕,因為上帝已經將永遠的勝利賜給我們。惡者只能傷害我們必死的身體,上帝早就為我們預備永生,是惡者無法奪去的。因此,我們要勇敢揭發一切的暗昧不法的事,拯救人脫離罪惡的危害,好讓上帝的公義早日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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