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2日 星期一

詩篇65:1



(大衛的詩歌,交與伶長。)

上帝啊,錫安的人都等候讚美你;所許的願也要向你償還。

Praise is due to you, O God, in Zion,
and to you shall vows be perform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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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詩人這段話讓我們想到,我們到上帝面前敬拜祂是因為祂垂聽我們的呼求,祂使我們許願的事成就。因為如此,我們要到上帝面前完成我們的承諾。這也是作人的基本道理,許多拜偶像的人都如此,更何況我們是信仰真神的人呢?

    傳道書》也說『你向上帝許願,償還不可遲延,因他不喜悅愚昧人,所以你許的願應當償還。你許願不還,不如不許。不可任你的口使肉體犯罪,也不可在祭司(原文是使者)面前說是錯許了。為何使上帝因你的聲音發怒,敗壞你手所做的呢?』(5:4-6

    所以,我們要遵守我們在上帝面前所立定的志向,尤其是我們受洗時,在上帝和眾人面前所承諾的:「跟隨主耶穌,作祂的門徒」,更是我們一生所當努力以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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