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5日 星期三

羅馬書10:4



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

For Christ is the end of the law for righteousness to everyone who believ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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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句話告訴我們:律法的義到耶穌基督已經結束了。也就說,有了耶穌基督的十字架上代贖之後,人只能藉由耶穌基督成為義,不能再靠律法的要求為義。

    因此,守律法不再是成為義的標準或記號,縣在上帝子民的記號是信靠耶穌成為上帝的兒女。我們只能領受基督的義為義,不再是以受律法為義了!

    也因為是這樣,我們需要的是耶穌基督,不是自己的努力。這不是說人可以不遵行上帝的律法,人還是需要在上帝的律法引導下來行公義、好憐憫,以謙卑的心與上帝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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